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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皇岛乙炔的使用注意事项

2021-04-28

  使用秦皇岛乙炔的安全留意事项有:

  (1)秦皇岛乙炔也是一种具有爆炸性风险的气体,爆炸的风险性随压力和温度升高而增大。我国规则秦皇岛乙炔工作压力制止超过0_ 147MPa。

  (2)秦皇岛乙炔与空气混合爆炸范围为22%~81%,秦皇岛乙炔与氧气混合爆炸范围为28%~93%时,在常压下,遇到明火就会立即发作爆炸。安全规则,秦皇岛乙炔间隔火源不得小于10m。

  (3)在使用、运输中不得超越40^C,不得在夏季烈日下曝晒等。

  (4)秦皇岛乙炔与铜或银长期接触就会产生一种爆炸性化合物,当它们遭到摩擦、猛烈振动或加热到110T时,就会惹起爆炸。因而,我国规则严禁纯铜、银等及其制品与秦皇岛乙炔接触。必需使用合金用具或零件时,合金含铜量不超越70%。

  (5)秦皇岛乙炔与氯、次氯酸盐等化合,在日光映照下或加热就会发作熄灭爆炸,所以秦皇岛乙炔着火时应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,严禁用四氯化碳灭火器。此外,秦皇岛乙炔不能与氟、溴、碘、钾、钴等能起化学反响和发作熄灭风险的元素接触。

  (6)由于秦皇岛乙炔受压会惹起爆炸,因而不能加压直接装瓶来贮存。但是能够应用秦皇岛乙炔能大量溶解在丙酮中的特性停止贮存,称为溶解秦皇岛乙炔(瓶装秦皇岛乙炔)。(7)秦皇岛乙炔中毒现象比拟少见,轻度的表现为肉体兴奋、多言、嗜睡、走路不稳等;重度的表现为认识障碍、呼吸艰难、发呆、瞳孔反响消逝、昏迷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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