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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皇岛乙炔的使用注意事项

2022-08-29

  1.秦皇岛乙炔也是一种有爆炸风险的气体,爆炸风险随着压力和温度的升高而增加。根据中国规定,秦皇岛乙炔的工作压力不得超过0_ 147MPa。

  2.当秦皇岛乙炔混空气爆炸范围为22%~81%,秦皇岛乙炔混氧气爆炸范围为28%~93%时,常压下遇明火立即爆炸。安全规定,秦皇岛乙炔间隔火源不得小于10m。

  3.使用和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过40^C,夏季不得暴露在烈日下。

  4.秦皇岛乙炔与铜或银长期接触会产生爆炸性化合物。当它们被摩擦、剧烈振动或加热到110吨时,会引起爆炸。因此,中国规定禁止纯铜、银及其制品接触秦皇岛乙炔。当必须使用合金工具或零件时,合金中的铜含量不得超过70%。

  5.秦皇岛乙炔与氯、次氯酸盐等化合。,在阳光或加热下会熄灭爆炸,所以秦皇岛乙炔着火时应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,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。此外,秦皇岛乙炔不能与氟、溴、碘、钾、钴等有化学反应和消光风险的元素接触。

  6.秦皇岛乙炔在压力下会引起爆炸,所以不能直接装瓶带压储存。但秦皇岛乙炔可以溶解在丙酮中停止储存,这叫溶解秦皇岛乙炔(瓶装秦皇岛乙炔)。

  7..秦皇岛乙炔中毒比较少见,身体轻度兴奋、多话、嗜睡、行走不稳。严重症状包括认知障碍、呼吸困难、发呆、瞳孔反应消失、昏迷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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